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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紧急部署2010年防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发布日期:2017-10-31 10:54:26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紧急部署2010年防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为落实工信部《关于做好2010年防汛通信保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电管 [2010] 79号)要求,传达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主持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5月14日,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召开防汛通信保障专题会议,对各通信运营企业落实防汛责任制、应急预案、保障措施、值班制度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会上,各企业汇报了防汛通信保障工作自查情况,袁瑞青局长要求各企业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做好防汛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并对做好下一步防汛通信保障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响应迅速,保障有力。要针对过去出现的水情、雨情、灾情和网络发展新情况、新变化,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结合近年来汛期湖北部分地区暴雨多发等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针对暴雨或山洪暴发可能导致传输完全中断,供电中断和交通受阻等问题,积极组织力量,修订完善预案,合理调度应急资源,制订应急对策,有针对性地开展演练,以锻炼队伍,切实提高预案的适应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做到响应迅速,保障有力。     二是开展预检预修,加强物资储备,保证备品备件充足。要切实加强对网络运行检测和预检预修工作,尤其要加强江河沿线、水库附近和汛情多发地区通信枢纽、机房设备、传输线路、移动基站及配套电源、传输等通信设施的预检预修,及时发现和处置存在的问题或隐患,确保网络安全可靠运行。要备足抢险物资、器材、设备,并做到专人保管、定点存放、定期检查,保证随调随补、数量充足。要加强对应急通信抢修设备、车辆、发电油机的维护和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三是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协作,共同抗灾。要指导和督促各地基层企业积极加强与当地气象、电力、交通、石油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在保障各部门抢险抗灾通信需求的基础上,努力将通信作为电力、交通、石油等部门的优先确保对象,共同提高应对灾害能力,保证通信抢修恢复工作的快速有序进行。     四是强化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通信保障情况报告制度和防汛工作信息上报制度。要在汛前建立防汛救灾通信保障情况专报机制和定期报告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并报告省通信管理局。     同时,湖北省通信管理局还要求各通信运营企业进一步做好防汛通信保障自查工作,切实做到严阵以待,抓好、抓实防汛通信保障的各项工作,确保防汛通信保障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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