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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虽小,自我保护意识绝不可少!

    发布日期:2017-11-9 10:33:26


    就在昨天,一个爆炸性新闻:携程幼师虐待幼童的事件。大家看过,家长们个个义愤填殷。就特别想问下这些所谓的ren,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你们的心就不会痛吗?但是“千般呵护,不如自护”。为此,小编针对幼儿园日常生活的意外事故,整理了一些网络策略!

      

    经相关调查分析,原因总结如下:


    1.幼儿不良行为造成的伤害。

    目前,很多家长不管孩子,有些幼儿任性、执拗,集体意识差,谦让、友善不够,秩序的概念较为淡薄,玩兴大发时,容易一拥而上,发生争抢、拥挤等现象,这些不良的生活。

     

    2.幼儿体质差,容易受伤害。

    幼儿由于年龄小,身体重心不稳,动作不协调,反应慢,不灵活,相撞时躲闪能力差,过分替代,因此,意外伤害事件就很难避免。

     

    3.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足造成的伤害。

    我国传统的儿童保教观是“保护”、“养育”,儿童在成人的全方位保护下成长起来,他们在意外事故中,表现出不知所措,经验和能力,从而导致了意外伤害事故的频频发生。


    如何避免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孩子生活在家庭、幼儿园和社会的环境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常常不可避免,但是通过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变消极躲避为积极预防,就能够使各种意外伤害发生的可能降到最低限度。


    1、养成良好行为,形成自护习惯。

    我国著名的学前教育专家陈鹤琴先生讲过:“习惯养得好,终身受其益。”

    生理学家认为:“习惯是自动了的条件反射。”幼儿期容易形成条件反射,我们应该抓住这一教育契机,探索有效的方法,使幼儿从小养成良好的自护习惯。


    2、增强幼儿体能。


    一些体弱、受保护过度的幼儿,而平时活泼好动、身体健壮的幼儿意外受伤率却很低。究其原因不难看出,弱幼儿不爱活动,造成动作不协调、平衡能力差,遇到情况反应慢。由此可见,提高幼儿自护能力相当重要。 

     

    3、学习自护常识,培养自护能力。

    在灾害中,幼儿往往受害最大。如绑架、拐骗等。所以,意外伤害是偶然发生的它又往往是不可预料的。因此,要学会自护常护,培养自护能力。我们要求自己家中宝宝会拨通自己家及父母工作单位的电话,并且知道110、119、120等呼救电话的含义。



    总而言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培养幼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幼儿发生事故,大人要负主要责任。。在此,小编呼吁大家:细心呵护和教育孩子,让孩子从小就有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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